2019年2月10日 星期日

讀書 / 人權不是舶來品:跨文化哲學的人權探究


人權不是舶來品─跨文化哲學的人權研究─

作者:陳瑤華
出版日期:2015/10/25

內容簡介:(擷取自讀冊網頁)

過去探討人權的書,鮮少有人質疑「人權是西方產物」的問題,所以本書提出的觀點新穎且特別,對非西方文化的國家而言,也是落實人權探討的起點。

一般認為「人權是西方文化的產物」,是否真是如此?
非西方國家就一定會有落實人權的障礙和困境?
究竟是「文化優勢」還是「組織化、制度化」才是人權根源解釋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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瑤華老師是我在學期間修習人權學程時非常敬佩的老師。瑤華老師所開關於死刑、轉型正義、人權及女性主義的課,我修了不少。尤其是在廢死及轉型正義上的想法受到她非常多的啟發。
會閱讀這本書是因為另一本課的指定閱讀書單中有這本,也是我的期末報告主題。雖有些年代了但是突然找到這份報告便順勢將它發表在此,也算是對自己的紀錄(不然報告檔案放在電腦一定有消失在深處的一天XD)。

這本書非常明確地指出「亞洲價值」論述的不合理之處,也明確的討論人權的起源,並說明文化差異不能作為藐視人權的藉口。
若是對人權議題有興趣,非常推薦閱讀這本書。邏輯清楚,文字也很簡單易讀,並不是讓人敬而遠之的學術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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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舶,為航海大船之意。而舶來品即是乘著航行海上的大船,遠渡重洋而來的事物。在大航海時代多用於指稱從西方世界坐船渡海而來、精緻美麗的商品。瑤華老師以此為題,便是要破除「人權」來自於西方的迷思,「人權」並非從遙遠的西方世界傳來的事物。

  此書分為前言以及六個章節。在前言的部分,老師明確的點出這本書要探討的主題,並直指問題的核心。即,為何〈世界人權宣言〉被視為西方文化的產物?又,為何在這樣的觀點下,侵害人權的議題便消失不見?人權意識逐漸高漲的今日,仍有許多國家在面對此一議題時便假借文化差異為藉口來打模糊戰。而事實上,這樣的手法也確實成功地轉移焦點,讓不少人都將人權歸咎為歐美傳統及非歐美國家之文化差異。但事實上真的是這樣嗎?不同的文化下,人權的標準會有所變動嗎?釐清這些問題便是老師撰寫本書的目的。而後面的六個章節分別就五個面向談論這個議題,最後再予以總結。

  第一個章節詳盡地描述〈世界人權宣言〉起草的過程。那個年代正好是戰爭結束的年代,經歷過慘痛教訓後人們決定警惕自己,不要重蹈覆轍。在這個背景之下誕生的〈世界人權宣言〉由九位來自不同地區不同國家的成員擔任起草工作。起草過程中,來自不同國家、擁有不同文化背景的成員經過各種交換意見及討論,在不同文化脈絡之下對於人權的解釋產生各種分歧之後,又送交聯合國經由各國代表評議之後終於定案。由此可知,〈世界人權宣言〉此一文件並非單一的來自於歐美文化,而是經歷過許多不同國家的努力,反覆修改才成為今日的樣貌。

  在〈世界人權宣言〉中,第一條如是說:「人皆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力上均為平等。他們皆賦有理性與良心,應彼此和睦相處情同手足。(All human beings are born free and equal in dignity and rights. They are endowed with reason and conscience and should act towards one another in a spirit of brotherhood.)」這一條便花了聯合國非常多的時間去做修正,可見此一條文內容之重要性。而這一條的形成也是融合了各國的主張及理解,以訂出一個不論何種文化都能夠以其方式做出同樣理解的基礎規範。

  除此之外,第一章也對於人權之普遍性加強著墨,描述何謂普遍責任。畢竟二次大戰會發生的最主要原因便是來自於大眾的冷漠。當看到他人受害時,我們因為害怕而忽略自己起身反抗的責任。我們漠視極權統治滋長,平庸的邪惡導致慘痛的結果。經過反省,每一個人都理當負起責任,對於人權盡一份心力。第一章佔整本書非常大的篇幅,因為要釐清人權到底是否有文化差異這個問題之前,不先對於人權此一事物有深入的剖析與認識是不行的。

  第二個章節­「區域落實國際人權的機制」以歐洲理事會為例,詳述相對於〈世界人權宣言〉及聯合國此一國際性的文件及組織,歐洲理事會及〈歐洲人權公約〉如何在該區域生根發芽,發揮影響力並鞏固歐洲價值,在歐洲落實人權的維護並防範歷史重演。雖然歐洲價值所包含的部分不及〈世界人權宣言〉來的廣泛,但是畢竟其所維護的是單一地區是人權,便以該地區文化中較被重視的項目為主。可惜這樣的維護也是有極限的,當初了歐洲地區之外,歐洲價值便不被重視,導致許多歐洲國家殖民地的人權問題受其殖民母國刻意迴避,實屬缺陷。

  接下來,相對於「歐洲價值」,第三章主要書寫「亞洲價值(Asian Value)」。

  「亞洲價值」在近幾年的人權論述中是非常受到矚目的一個爭議,來源於李光耀及多位亞洲區統治者公開發表的言論。「亞洲價值」的論述多著重於批評美國之政治問題,強調人權概念源於歐美「個人主義」。相對地亞洲地區受到傳統儒家道學之影響,以家、國為重,看種集體勝於個人,因此並不適用人權理論。

  但事實上〈世界人權宣言〉如前段所述並非單一由歐美國家人士制定,這份規範來自於世界各國的討論,是具有普遍性且可以由不同文化不同經典去做相同理解的。另,同樣名為「亞洲價值」,亞洲區的金大中、李登輝等統治者皆不同意李光耀的說法,可見「亞洲價值」實際為何仍有討論空間。李光耀提出的亞洲價值中,政府並沒有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責任,反而轉過來要求人必須先完成某些強制義務才有資格享有這些保障,而人權低落的中國亦同樣持有這種想法。同樣是區域性價值,相較於擁護人權的「歐洲價值」,「亞洲價值」反過來以文化差異為擋箭牌閃避實質存在的人權受侵害的問題,箝制人民之自由,並將此一價值轉換為執政當局繼續霸佔統治權的工具,由此可見,亞洲區人權還有非常漫長的一條路要走。

  第四章「多元文化傳統的人權論述」仍是著墨於華人社會及歐美文化中傳統經典之論述差異。瑤華老師首先比較歐洲區域及亞洲區域人權發展進程的不同,可以發現並非歐美國家的人權發展就特別的順利,在歷史上歐洲區域也排擠著少數族群如女人、老人、小孩,亞洲區域所面臨的問題歐洲區域也都曾經歷過。

  人權此一普遍性概念其實是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才透過〈世界人權宣言〉問世,而非來自歐洲文化淵源。又舉出孟子、老子等經典學說之內容,剖析分解之後可以發現在遙遠以前便有許多與現在人權倡議不謀而合的觀點。且文化傳統的內容本身可以做出許許多多不同的解釋,執政者不應持續做出不符合當今普世人權價值之解釋並將罪名安之於文化傳統本身,迫使人權倡議者必須背棄自身文化才能擁抱自己身而為人所擁有的基本權利。人權與文化傳統是可以共生共榮的,不應受當權者壟斷性的詮釋扭曲其本意,而成為促進人權的絆腳石;更不應成為當權者鞏固自身統治正當性、規避國際社會在人權問題上督促之擋箭牌。

  第五章探討人權的文化根源,循著各方歷史脈絡去探討人權為何而生,並試圖證明不同的脈絡皆可以導向人權這個最終方向。不論是歐洲啟蒙思想或是中華文化中孟子的民本政治,都是蘊含著人權概念的理論。說人權源於西方,充其量只能表示在生成人權此一概念時西方國家的卻扮演著積極角色,並不代表東方國家或是其他區域的國家便沒有這樣的概念。且,當代國際人權的概念是在二次世界大戰的慘痛經驗之後由全世界共同發想而成,怎能單一的歸究其根源於一種文化呢?

  經過上述五個章節的討論,可以很清楚地了解到人權並不是來自於單一文化脈絡。各個國家都曾經參與打造人權概念的過程。不管在什麼樣的歷史背景中,我們都曾看到為了自由、為了自身權利、為了反抗壓迫而奮不顧身的人們的背影,這些勇敢起身的人們不為什麼,就是為了人權,縱使在那個當下並未有人權這樣的概念。但是透過這些發生在世界各地的微小事件,人們逐漸被喚起共識,最終形成了人權此一概念,每一個曾經參與其中的人都是這個價值能夠建構起來的基石。

  就如Baxi所言:人權最原始的作者是在掙扎中的人及抗爭的群體。我們不應再畫地自限困於文化差異的假議題中,而應該正視弱勢族群得不到基本權利保障、政府忽視人民聲音專制獨裁的現狀。我們也應該接受「人權」是一個劃時代的、創新的、前所未有的概念,人權的根源並不是任何文化脈絡可以完全概括的。如此一來,人權便不再是自西方而來精緻美麗的舶來品,而是一個可以由任何人、任何文化、任何國家去實踐的普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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